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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酒泉市第二届“最美家庭”投票评选活动的通知
酒市妇发〔2016〕9号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2/16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驻酒各单位妇女组织,各县(市、区)妇联: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继续积极探索,广泛深入地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全国、省妇联工作部署,2015年,市妇联进一步拓展寻找领域,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农村、社区中广泛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通过个人自荐、组织推荐、邻里互荐、层层筛选等方式产生了30户候选家庭,将于2016年2月15日-2月22日在“酒泉妇女”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网络投票评选(投票具体方式附后)。
  请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将此次投票评选活动作为弘扬家庭美德、传播文明家风的重要载体,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及群众为候选家庭投票,进一步推动“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深入开展。
  投票结束后,将根据网络投票结果,经评审组评审,最终评选出20户酒泉市“最美家庭”进行表彰。同时接受社会各界对投票评选家庭的实名意见反馈(电话:0937-2614610,邮箱:jqsflbgs#sina.com)。
  附件:
  1.《酒泉市2015年度寻找“最美家庭”投票方法》
  2.《2015年度“最美家庭”投票评选候选家庭名单》


酒泉市妇女联合会
201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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