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旅局 市文联 市妇联
关于举办“翰墨传家”酒泉市第二届妇女儿童书画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旅局、文联、妇联: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发挥母亲在弘扬传统文化、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带动广大儿童接受书画文化熏陶,引领家庭成员共育和谐包容清廉的和合家风、共颂爱国爱党爱家的家国情怀,市妇联联合市文旅局、市文联在全市举办酒泉市第二届“翰墨传家”妇女儿童书画大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1.主办单位:酒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酒泉市文联、酒泉市妇联
2.承办单位:酒泉汉唐美术馆
3.协办单位:酒泉市书法家协会、酒泉市老年书法家协会、酒泉市美术家协会、酒泉市老年大学、肃州区文化馆
二、大赛主题
弘扬优秀家风家训 礼赞祖国70华诞
三、征集时间
2019年5月15日——6月10日
四、征稿对象
全市妇女和5—18岁的少年儿童。大赛分书法、绘画两大类,分设儿童组(5-12岁)、少年组(13-18岁)、妇女组和母子组。
五、作品及报送要求
(一)作品内容:
以“家风家训、清廉家风、家国情怀”为内容的书画作品。
(二)作品形式:
1.书法作品:限毛笔书法,书体不限,规格不超过4尺。
2.绘画作品:绘画作品类别不限,国画作品不超过4尺。其他绘画作品边长不超过120厘米。
(三)参赛要求及说明
1.每位作者提供作品件数不限,作品必须由本人亲自完成,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报名者不予评审。
2.书画请勿装裱,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参赛作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通讯地址、电话、工作单位、所在学校班级、辅导老师、选送单位、参加组别等详细信息。
3.大赛不收报名费、评审费,作品不退,来稿涉及肖像权、版权、名誉权及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负,主办单位概不负责。
4.作品将集中进行展览、评奖,并举行颁奖仪式,邀请部分获奖作者参加。
5.主办单位对参赛稿件有宣传、出版和处置权。
6.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大赛通知的各项规定。
(四)作品报送
参赛者需填写《“翰墨传家”首届全市妇女儿童书法大赛作品登记表》,与作品一并邮寄至酒泉市康盛花园东门汉唐美术馆。 联系人:丁军;联系电话:18993769800。
六、奖项设置
1.由主办方组织专家对报送作品进行评选,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2.评选出的优秀书法作品将推荐参加“翰墨传家”第三届全省妇女儿童书法大赛,获奖作品将集中展览并颁奖。
3.“翰墨传家”第二届全市妇女儿童书画大赛共评选入展作品200件。书法和绘画每类分妇女组、儿童组、少年组、母子组评出获奖作品。
七、相关要求
各县(市、区)文旅局、文联、妇联要高度重视,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广泛宣传,层层发动,引导广大妇女和儿童积极参与。各县(市、区)妇联请于6月10日前,对征集到的书画作品分组整理、筛选,将推选作品邮寄至酒泉市汉唐美术馆。
酒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酒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酒泉市妇女联合会
2019年5月15日
参赛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