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走进妇联 今日聚焦 妇女之家 精准扶贫 宣教工作 维权工作 组织建设 儿童工作 妇女发展 预决算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 酒泉市妇联 >> 文章频道 >> 今日聚焦 >> 妇联动态 >> 正文
 
弘扬好家风 传递正能量(二)
弘扬好家风 传递正能量(二)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5/9

为弘扬家庭美德,传承良好家风,在全社会形成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良好氛围。现对今年评选表彰的酒泉市“慈母”最美事迹进行展播。今天,为您推出的是达林其木格和闹尔吉玛两位最美“慈母”事迹,请大家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三、酒泉市“慈母”——达林其木格

达林其木格是肃北县马鬃山镇云母头村一个普通的牧民,也是一个平凡的母亲。她有一个和睦幸福的家庭,与丈夫结婚35年来,夫妻恩爱,相敬如宾。她在家是个贤妻良母,在村里是个敬老爱幼、乐于助人的人,多次获得“三八红旗手”、“女能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夫妇俩育有两个女儿,她始终用自己的“正气”去影响、引导和教育孩子们,在她两个女儿面前,她既是一位慈祥的妈妈,又是一位严格的老师,如今他的两个女儿在她的细心呵护和精心教育下都已大学毕业,走上了各自的工作岗位,事业有成。

            四、酒泉市“慈母”——闹尔吉玛

闹尔吉玛今年60岁,是马鬃山镇金庙沟村牧民。很早就担负了料理家务的重任。在牧区长大的她,没有上过一天学,现在她和丈夫鬓渐白,孕育出了三个优秀的儿女,两个可爱的孙女,她本人是村里称道的“好母亲”。1982年在迈向幸福生活的路途中闹尔吉玛家不幸遇到了火灾,她用并不宽阔的脊背扛起了整个家,疲惫的眼神,龟裂的双手,在她辛勤劳作下一个新家开始了新的生活,她用自己辛勤的双手扶持起了这个家庭的生活。她经常提醒自己:传承中华美德,做文明礼仪表率,闹尔吉玛不仅是一位勤俭持家的好母亲、好婆婆,还热心关注村里活动,关心帮助她人,是一名遵纪守法,以德育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烙印着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优秀妇女。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主办单位:甘肃省酒泉市妇女联合会   Copyright © 2011 www.jqsfl.cn  陇ICP备14000660号 
    地址:酒泉市新城区市政大厦  邮编:735000   技术支持:酒泉经典网络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