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妇联:
为了不断提升妇联信访工作水平,引导妇女群众依法有序表达诉求、推动解决妇女利益问题、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按照市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妇联系统妇女信访代理工作的安排意见》(酒市妇发〔2013〕89号)和《2014年全市妇女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在全市开展妇女信访代理员招募推荐工作,进一步发展壮大妇女信访代理员队伍。希望全市各级妇联组织依托妇女维权站点建设,采取自下而上推荐、审核的办法,吸纳发展一批热心妇女信访工作、善于协调沟通、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责任心强的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妇联干部、各级女领导干部、乡(镇)综治司法干部、村(社区)书记、主任及妇代会主任、大学生村官和热心公益事业的律师、法律工作者及维权巾帼志愿者等骨干为信访代理员人选(原则上不能与2012年省级妇女信访代理员重复)。各县(市区)妇联将推荐的妇女信访代理员,以县(市、区)为单位汇总上报(附件2),同时做好妇女维权合议庭人民陪审员统计工作(附件3),并于2014年4月20日前将《酒泉市妇女信访代理员统计表》、《全市妇女维权合议庭人民陪审员统计表》纸质及电子版一并报市妇联。
联系人:吴静 电话:2614610
附件:1.酒泉市妇女信访代理员名额分配表
2.酒泉市妇女信访代理员统计表
3.全市妇女维权合议庭人民陪审员统计表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