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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2013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报告
酒泉市妇联主席、市妇儿工委副主任 王晋婷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4/23

(2014年4月23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受市政府副市长、市妇儿工委主任王敏同志的委托,下面我就2013年全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及2014年重点工作向会议做工作报告。
  一、2013年全市妇女儿童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以“两规划”实施为统领,通过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明确职责、宣传培训、强化保障等措施,建机制、抓重点、攻难点。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
  1、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显著提高。2013年,全市各级政府投入医疗卫生经费7亿元,增长13%,其中妇幼保健经费1538万元,增长48%;疾病预防控制经费2709万元,增长65%。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39%,农村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47.6%,妇女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3.68岁。全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8.12‰,婴儿死亡率为6.98‰,呈逐年下降态势;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贫血患病率、生长迟缓率等指标均控制在省定标准以下。
  2、妇女儿童受教育权利得到充分保障。2013年,全市各级政府教育经费支出16.55亿元,同比增长16%。全社会平均受教育年限达9.64年,其中女性达9.51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和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分别达到89.2%和99.3%。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6%。全市共有中等职业学校9所,在校生人数达到13242人,各类职业学校(包括高职、中职)在校生中女生比例达到58%,由就业培训中心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女性接受职业培训比例达到38.4%,基本扫除了妇女青壮年文盲。全市建成城市公办幼儿园44所,农村公办幼儿园126所,实现了农村幼儿教育全覆盖。城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均开办了家长学校,通过家长会、专题讲座、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向家长广泛宣传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形成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三位一体的教育格局。
  3、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的程度不断提高。2013年,全市有女干部12190名,占干部总数的39.8%。其中地级女领导4名,占地厅级领导总数的11.1%,县处级女领导113名,占县级干部总数的12.4%,其中,县(市、区)四大班子27名,市直机关87名,科级女干部1372名,占科级干部总数的20.8%; 67个乡镇党政班子配备女干部114名,其中女性正职13名。全市省、市、县级人大代表1289人、政协委员1095人,其中女代表和女委员人数分别为291人和273人,占总数的22.58%和24.93%。全市434个行政村,村干部中有女性422名,其中正职22名。100%的村民委员会和82%的居民委员会中有女性成员。女性进村两委班子达50%以上,其中,敦煌市妇代会主任100%进班子。
  4、妇女儿童社会保障权利得到有效保护。2013年,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数5.33万人,其中女性2.4万人;城镇职工和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30.26万人,其中女性13.68万人;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0.95万人,其中女性3.29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0.64万人,其中女性16.26万人;城镇女性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1.41万人;城镇女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9万人。有劳动关系的女性全部参加了工伤保险。全市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的妇女分别达到1.86万人和3.9万人,分别占保障总数的41%和32%。
  5、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明显改观。2013年,全市农村集中供水受益率达82.2%,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8%,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3.69%,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4.13%,提高1个百分点;城镇污水处理率达79.2%,提高6.5个百分点;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65%,提高2个百分点。
  6、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全市继续加强法制宣传,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2013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759件,受援3133人。大力强化侦查破案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接报警、快速查找和立案侦查工作,对儿童少女失踪、妇女被拐的,一律立为刑事案件开展侦查调查,切实做到件件有记录、件件有人管。全年共立案419起,破389起,打击处理159人,解救妇女、儿童38人,采集DNA数据15份。110报警联动机制的建立,为有效维护全市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一条便捷而温暖的途径。
  二、“两规划”实施主要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管理职能。2013年,我市将“两规划”的实施列入年度市政府工作考核和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范畴,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听取和研究市妇儿工委工作3次,组织召开了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并根据工作情况召开妇儿工委全体会议2次、妇女儿童工作推进会议1次、专题会议3次、联络员会议3次,进一步明确了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工作重点。同时,根据工作变化和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了市、县两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在保障方面,2013年我市用于教育、卫生、妇女儿童发展的经费达23.65亿元,县级政府妇儿工委及办公室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全部落实到位,市县两级组建“两规划”统计监测领导小组,定期对新一轮“两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数据收集和汇总分析,确保了“两规划”的顺利实施。
  2、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规划指标任务。建立和完善了妇儿工委工作制度、成员单位工作报告制度、目标责任制度和督查通报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制定了“两规划”目标责任分解书,通过“三个纳入”、“三个率先”原则,进一步完善了监测评估制度等工作机制,为“两规划”圆满实施提供了有利的保障和支持。年底,我市对县(市、区)及市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两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督查考核,对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工作落实力度不断加大。于此同时,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全力协作,围绕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对策,靠实责任,落实任务,逐一解决。不断改善和优化了妇女儿童的生存环境,促进了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组织部门围绕规划目标,制订了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长期和近期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大选拔女干部的工作力度。宣传部门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内容写入全市宣传工作要点,加大宣传力度,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深入人心。妇联组织实施“春蕾计划”、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两癌妇女免费普查救助、“万名贫困母亲”救助行动、建立留守流动儿童之家、留守妇女阳光家园。 财政部门将实施“两规划”工作所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年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有力地支持了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发改委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十二五”规划,努力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统计部门每年对“两规划”指标进行全方位的统计、科学分析,为全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数字依据。教育部门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坚持把普九各项指标列为教育工作年度责任书重点,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并严格考核,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女童教育的各项指标不降低,并在全省率先建立“三老一少”特殊生活补助制度。卫生部门从政府保障、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妇幼保健管理、妇幼保健服务提供、妇幼保健状况五方面进行卓有成效的工作,进一步推进了全市妇幼工作的良好发展。公安部门围绕“平安建设”,严厉打击强奸拐卖妇女、打击虐待遗弃儿童案件,净化了社会环境,有效预防和制止了侵害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司法部门加大对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力度,强化法律宣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3、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我市通过在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设专栏、印制宣传品、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全国、省妇女代表大会精神、宣传“两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宣传在“两规划”实施过程中妇女儿童取得的成就。在此基础上,去年妇儿工委办、统计局举办高质量的“两规划”监测统计业务人员培训班,召开了全市家庭教育工作推进会,组建家教讲师团19个,建立各级各类家长学校454所、示范性家长学校93所,开展家教知识讲座668场(次),受教育家长达4万人(次),为圆满完成“两规划”任务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社会各方携手,着力办实事解难题。一是实施“巾帼先锋富民”工程,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与“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全民创业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市、县增加担保基金累计达2.58亿元,累计发放贷款35亿元,受益妇女达8.6万名。二是实施“巾帼先锋为民”工程,组织编印《妇女维权法律知识读本》,举办普法讲座、宣传近千场。在市、县法院挂牌成立妇女维权合议庭,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妇女信访代理工作的意见》,妇女儿童维权渠道得到畅通。三是实施“巾帼先锋惠民”工程,积极筹措资金168万元,救助“两癌”及特殊群体妇女儿童3872名,建立“留守妇女阳光家园”84个,新创建“留守妇女阳光家园”示范点37个,并组织13名“两癌”贫困妇女赴北京参加了创业技能和康复能力培训。四是实施“巾帼先锋关爱”工程,建立了“内外双管”关爱责任落实机制,全市创建“留守流动儿童之家”103个,示范点29个,帮扶贫困、孤残、留守流动儿童1785名,为1924名0-3岁儿童发放营养包。五是实施“强基固本”工程,制定市级创建标准,创建各级标准化“妇女之家”341个、“两新”组织妇女组织419个、妇建示范点23个。同时,积极储备优秀女性人才,建立“女性人才信息库”,全年分批开展各类妇女人才培训20期,培训妇女干部1934人(次)。市委组织部、市妇联在上海复旦大学举办高层次女干部研修班,参训女干部58名,使女干部能力得到锻炼和提高。
  回顾过去一年来的工作,全市广大妇女儿童获得了更多的尊重和平等,妇女儿童事业得到长足发展。酒泉市妇儿工委被省政府妇儿工委授予“2013年度全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离不开各成员单位、社会各界的关心关爱和大力支持,也是广大妇女儿童工作者辛勤耕耘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市妇儿工委、市妇联向多年来支持关心妇女儿童发展的各级领导、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还有以下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一是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离中央、省、市部署要求还有差距、社会各界认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实施“两规划”工作进展还不平衡,个别县(市区)、成员单位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女性参与决策与社会管理水平还有一定差距。
  2014年,我市将按照省政府妇儿工委的总体要求,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施意见为主线,继续推进实施“两规划”,全面落实政策法规,严格靠实工作责任,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切实强化舆论宣传,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妇女儿童的良好氛围,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围绕责任书目标任务创新方法,强化组织领导、通过专业培训、示范带动、部门联动、整合资源、齐抓共管、督导考核等措施,圆满完成“两规划”年度目标任务。
  2、聚焦重点,突破难点。市妇儿工委办将按要求督促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根据监测评估反馈意见以及重点难点指标,进一步抓好妇女就业、参政议政、“两癌”检查救治、婚前医学检查、促进自然分娩、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康、防治出生缺陷、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方面的工作。
  3、加强监测,强化督导。坚持统计监测培训和指导督查相结合,年度监测与阶段性监测相结合,专题调研与全面督查相结合,建立和完善监测统计指标体系,做好空白指标的补充和完善工作。
  4、示范先行,全面推动。肃州区和玉门市已确定为省级实施“两规划”示范县市区和国家实施“两纲”示范县,要发挥示范县市区在实施“两规划”工作中的引领带动作用,积极争取省上成员单位(玉门: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体育局;肃州: 省残联、省关工委)对示范县市区的帮扶支持,促进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推动全市妇女儿童工作再上新台阶。
  5、务实创新,攻坚克难。积极开展“国策宣传”活动,为深入宣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市委、市政府正在研究制定贯彻省委实施意见的方案,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内容纳入全市宣传工作要点,列入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内容,进入市、县党校和行政学院干部培训课程中,促进男女平等意识提升。开展“巾帼民生关爱”行动,市政府将“关爱贫困母亲及“两癌”患病妇女行动,救助贫困母亲1万名”列为2014年十件惠民实事之一,计划投入2000余万元,专门用来救助贫困母亲及“两癌”妇女,受助者将得到2000—10000元不等的救助资金。积极开展留守流动儿童、留守妇女、留守空巢老人专题调研,提出多方参与、社会化关爱的具体措施和意见。开展“巾帼建功立业”行动,大力实施“十项万名培训工程”,努力提升妇女就业能力,提高妇女综合素质。开展“巾帼权益保障”行动,进一步强化“12338妇女维权热线”服务功能,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继续深化妇女维权合议庭建设,努力实现市、县、乡三级妇女维权合议庭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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