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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春蕾计划“百名春蕾之星”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6/23

各县市区妇联:
  1989年,在全国妇联领导下,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发起并组织实施了一项救助贫困地区女童的公益项目——“春蕾计划”。26年来,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关怀下,在社会各界的热心参与支持下,在各级妇联的组织实施下, “春蕾计划”已成为我国社会知名度最高的社会公益品牌之一,并使数以百万计的春蕾女童改变命运,成长成才。在2014年纪念“春蕾计划”实施25周年大会上,春蕾女童的故事感动了社会各界。2014年12月31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促进女童和妇女教育特使”彭丽媛接受全国妇联、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授予的“春蕾计划促进女童教育特使”荣誉称号。
  根据儿基函字[2015]2号通知,为进一步展示“春蕾计划”的成果,宣传优秀春蕾女童生动感人的故事,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更加积极参与支持“春蕾计划”,经研究决定,开展春蕾计划“百名春蕾之星”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条件
  1、接受各级妇联组织“春蕾计划”资助的品学兼优的在校女高中生、女大学生。
  2、在“春蕾计划”的资助下,已走上工作岗位,在工作中取得良好成绩的昔日春蕾女童。
  二、推荐要求及评选方式
  1、推荐内容要客观真实,生动感人。
  2、每个县市区各推荐1名。
  3、根据条件和各县市区推荐情况,由市妇联推荐优秀人员,上报省妇联。
  4、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将对“百名春蕾之星”拍摄宣传片,组织相关活动。
  三、材料申报
  请按照推荐要求,填写推荐表(见附件),并附1500-2000字的推荐材料和相关图片,于2015年2月26日前,将   电子版发至邮箱394184117#qq.com
  联 系 人:刘晓瑾
  联系电话:0937-2614610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市政大厦东十楼51016
  邮    编:735000

  附件:推荐表

                            酒泉市妇联
                             201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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