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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家庭教育骨干培训工作的通知
酒市妇发〔2014〕46号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6/27

各县(市、区)妇联,教育局:
  为切实推进《酒泉市家庭教育工作“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引导家庭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不断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市妇联、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家庭教育骨干培训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家长学校办学要求,青少年健康成长知识等内容。
  二、培训任务
  全市共培训家庭教育骨干600人以上,其中:肃州区不少于200人,金塔、玉门、瓜州、敦煌等县(市)不少于100人,肃北、阿克塞县组织人员参加敦煌市培训,不再安排办班。
  三、培训要求
  1、培训对象。各县(市、区)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乡镇(街道)、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负责人,各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家长学校负责人、教师和家长代表,留守流动儿童之家负责人和爱心志愿者。
  2、培训时间。2014年7月7日——11日。
  3、培训方式。以县(市、区)为单位集中培训。市直各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家长学校负责人、教师和家长代表,参加肃州区的培训,请主动与肃州区衔接。
  四、工作要求 
  1、靠实责任。各县(市、区)妇联、教育局要密切配合,靠实责任,按照时间进度,扎实开展培训工作。市妇联、市教育局负责授课教师邀请、选派及培训中相关事宜的协调工作,县(市、区)妇联、教育局负责人员组织、场地落实、培训管理工作。授课教师交通和食宿由各县(市、区)妇联负责。
  2、规范管理。各县(市、区)妇联及时建立健全培训人员档案,做到培训工作基本情况台账清、人员信息台账清。
  3、按期完成。各县(市、区)妇联、教育局要按照《全市家庭教育骨干培训班时间安排表》,按时开展培训工作。如不能按期开展培训,请提前3天与市妇联联系,进行时间调换。
  4、注重实效。各县(市、区)妇联、教育局要切实发挥家庭教育骨干作用,以暑假为契机,深入开展家庭教育讲座进村、进社区活动,向广大家长传授科学家教理念和方法,进一步推动 “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活动,促进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发展。
  市妇联联系人:吴静  联系电话 :2614610
  市教育局联系人:张秦  联系电话 :2680420
   附件:全市家庭教育骨干培训班时间安排表

酒泉市妇女联合会   酒泉市教育局

2014年6月27日

 

单  位

时  间

培训人数

肃州区

7月7日

200

金塔县

7月8日

100

玉门市

7月9日

100

瓜州县

7月10日

100

敦煌市

7月11日

100

肃北县

7月11日

10

阿克塞县

7月11日

10

合  计

620

备注:肃北、阿克塞县妇联、教育局组织人员参加敦煌市培训,请及时与敦煌市妇联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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